《abigaile》剧情简介:比如说,我喜欢踢球,这是不务正业吗?可能有人会说,学生的正业是学习。对。那学习足球技术算不算学习?那还不如说学生的正业就是考试得了。可是没有人会这么说,因为太难听了。
林淑打开门,穿着深蓝色家居常服的林夙就站在门口。
他们会说:我去新西兰主要是因为那里的空气好。
在我高中军训的最后还进行拉练,内容是一个年级假想成一支部队进行行军,途中不断卧倒,旁边还有校方和某些嘉宾驱车观看,在一次全体卧倒的过程中,我的战友可能看见地下正好有一摊水,思考要不要往边上卧一点而犹豫了一下,被教官看见,一下就踹卧倒了。教官说,在战争中,像他这样没有及时卧倒的人早就已经被敌人炸死了。我想,敌人若是效率真如此之高,那首当其冲被摧毁的应该是边上视察的汽车。 -
电话那头传来林夙的声音,慕浅很快笑着开口:是我。
数学学得好不好,除了一部分有天赋的人以外,还是看你做的题目是否多了。我中考的时候老师就强调,数学就是做,不断做,做到你考试的时候发现试卷上所有的题目都做过,就行了。 -
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居然要用掌握另外一个国家语言的程度来衡量,提出这样观点的人,纵然有再多理由,也显得太愚蠢了。不过情况的确是有点接近,比如你看着一个你不知道恰巧你朋友们都知道的英语单词纳闷,人肯定都会笑话你连这个都不知道,包括各种颁奖晚会上得奖的用英语一通感谢就觉得这个人很厉害,素质很高,哪怕面对的都是一帮中国人或者就是昨晚上在家里现准备的,能用英语说谢谢大家对我的肯定,肯定如果换成鼓励就又没戏了。我觉得面对一帮中国人讲英语是很蠢的行为,有种你对着一帮外国人讲中文,用中文去诺贝尔去葛莱美去奥斯卡讲谢谢,又没本事了。英语很好故意不讲是本事,本来讲不好也是本事,况且,我英语不好怎么着,英语不好不配当中国人了?
也就是说,此刻此刻开灯的,必是林夙自己。
这段时间每隔两天的半夜我都要去一个理发店洗头,之前我决定洗遍附近每一家店,两个多月后我发现给我洗头的小姐都非常小心翼翼安于本分,后来终于知道原来因为我每次换一家洗头店,所以圈内盛传我是市公安局派来监督的。于是我改变战略,专门到一家店里洗头,而且专门只找同一个小姐,终于消除了影响。
第二天中午一凡打我电话说他在楼下,我马上下去,看见一部灰色的奥迪TT,马上上去恭喜他梦想成真。我坐在他的车上绕了北京城很久终于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,大家吃了一个中饭,互相说了几句吹捧的话,并且互相表示真想活得像对方一样,然后在买单的时候大家争执半个钟头有余,一凡开车将我送到北京饭店贵宾楼,我们握手依依惜别,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。